紅外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現場檢查項目和檢查方法有哪些?
1.檢查項目、技術要求和不合格情況按下表的規定:
檢查項目 | 技術要求 | 不合格情況描述 |
功能檢查 |
當被監視區域煙參數達到報警條件時,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應輸出火災報警信號,紅色報警確認燈應點亮,并保持至被復位。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響應閾值應不小于1.0dB,不大于10dB。 |
未輸出火災報警信號。 |
紅色報警確認燈未點亮。 | ||
報警確認燈不能保持至被復位。 | ||
響應閾值小于1.0dB或大于10dB。 |
2.檢查方法
1) 確認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與火災報警控制器連接并接通電源,處于正常監視狀態。將減光值為0.9dB的濾光片置于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光路中并盡可能靠近接收器,觀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顯示狀態和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狀態。如果30s內發出火災報警信號,記錄其響應閾值小于1.0dB,結束試驗。
2) 將減光值為10.0dB的濾光片置于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光路中并盡可能靠近接收器,觀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顯示狀態和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狀態。如果30s內未發出火災報警信號,記錄其響應閾值大于10.0dB。
3.檢驗器具
濾光片:減光值分別為0.9dB和10.0dB;
秒表:測量范圍為0s~6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