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現場檢查項目和檢查方法有哪些?
1.檢查項目、技術要求和不合格情況按下表的規定:
檢查項目 | 技術要求 | 不合格情況描述 |
功能檢查 | 按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啟動零件,應輸出火災報警信號,紅色報警確認燈應點亮,并保持至被復位。 | 未輸出火災報警信號。 |
紅色報警確認燈未點亮。 | ||
報警確認燈不能保持至被復位。 |
2.檢查方法
1) 確認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與火災報警控制器連接并接通電源,處于正常監視狀態。按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啟動零件,觀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顯示狀態和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確認燈狀態。
2) 更換或復位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啟動零件,復位火災報警控制器,觀察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確認燈狀態。